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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服务员十不准.家政服务员守则

【家政服务员十不准】

一、不准擅自收取额外费用,如服务费、小费等,应事先与雇主沟通并得到明确同意。

二、不准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雇主家中,除非有紧急情况或雇主授权。

三、不准泄露雇主及家庭成员的隐私,包括个人电话、银行账户等信息。

四、不准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,以免影响工作效率和雇主的休息。

五、不准在工作期间吸烟、饮酒或进行其他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。

六、不准与雇主发生不适当的身体接触,除非雇主明确表示同意。

七、不准在工作中使用粗鲁或侮辱性的语言对待雇主及其家人。

八、不准在工作时携带外人进入雇主家中,除非有特殊原因且得到雇主的同意。

九、不准在工作期间从事任何非法活动,如盗窃、诈骗等。

十、不准在工作期间从事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,如欺诈、贪污等。

这些“十不准”旨在规范家政服务员的职业行为,保障雇主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,家政服务员在提供服务时,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以展现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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